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花还是花,树还是树,满世界迷离的色彩也未有不同。
不同的是罗格。
苏醒过来的罗格,就如一条池水中的鱼,望出去,整个世界都仿佛在波光中轻轻摇动。这花,这树,这色彩,如同变成了一幅画,平面的画。画的后面有着些什么,罗格努力的想看过去,甚至不由自主的想扑出去,然而就如那水晶鱼缸中的鱼,每次都在这画面前弹了回来。夏去秋来,罗格才恢复了过来,确切点说是恢复了以前一切的恶习,早上起来也不再检查一下自己的手是不是已经变成了手骨。
罗格可以清晰的感觉到神之本源的存在,那双银色的眼,刀刻的线条,白袍下荡漾的波纹,就如梦的碎片偶尔会在脑中闪过。于是罗格心中如同燃起了火焰。
死灵法师对天使本能的厌恶并没有冲淡罗格的好色之心,反而渐渐被后者压过。许多贵族都具有的偏执,在罗格身上表现的特别明显。不过大多数贵族表现偏执的方式是深信自己比平民高贵并在一切地方上都优越,而罗格的想法就简单多了,用神之本源再造一个光天使作为自己的宠物。罗格从没有象眼前这样渴望强大,光天使就如此刻骨铭心,那天上的神界该是什么样子。拥有宠物是七级魔法师才能作到的,依靠罗格的精神力,亡灵法师特别选择留下融合的魔法阵知识,以及神之本源的纯净,当他的魔力达到三级法师水平时,也许可以勉强召唤出自己的宠物。
费斯是一个九级法师,魔法实验室是学院深处一座颇为幽静的二层小楼。本来以费斯的实力,再高个二级也没这待遇,但是因为费斯同时还是一位颇有造诣的练金术士,这可比他的魔法实力要重要的多。因为高品阶的魔法物品是所有人的最爱。
当然,罗格的外貌毫不讨人喜欢,费斯之所以选择罗格作学徒,一方面是因为他的马屁实在拍的好,另一方面是罗格在费斯众多价值不菲的宝石面前经受住了考验。罗格绝不是路不拾遗的君子,只是明白“为了大利,眼前小利必须舍弃”的道理。还有一个费斯意识深处的原因,那就是平民出身的他,绝对的享受被一个贵族服伺的生活。在数次一起寻花问柳之后,费斯和罗格的情谊迅速的深厚了起来,也找到了许多共同语言。不过不管怎么说,看到突然发疯一样钻研魔法阵和苦修魔力的罗格,费斯还是颇为高兴。
“老师,魔法阵中这些歪歪扭扭的符号都是干什么用的?”“和你所学的咒语一样,这些符号是为了集聚空间相应的魔法能量而画的。用不同的魔法材料画出的法咒功能也不同。而一个魔法阵的功能就是由这些集聚而来的能量的大小,种类和顺序而定的。”
“那魔法阵的组合方式岂不是很多?”“那是当然,有记载的魔法材料就有几百种,各种纯正属姓的魔法能量有几十种,当然其中包括了各种神力。再加上控制能量大小,流向,时间的法咒,组合数量是无穷无尽的。现有的魔法阵都是前人在无数次失败的基础上总结出来的。”
“如果一个魔法阵画错了,又被启动,会有什么后果?”刚一问完罗格就暗骂自己是个笨蛋,时不时在费斯实验室里发生的爆炸还不说明问题吗?不过罗格的运气着实不错,作为一个练金术士,费斯的法力不怎么样,可魔法阵的知识着实精通。
莱茵魔法学院里四分之三的学生都是贵族,象罗格那样的下级贵族也经常受些白眼。贵族学生大多不如平民刻苦,但同为初级法师,魔法装备的差距足可以使他们能与平民学生一战。而平民出身的学生由于财力的差距,只好用苦修的方式提高魔力。原本的罗格既没有财力购买魔法装备,也不愿意象平民一样的苦修,因此实力平平,就是偶尔欺压一下平民,也都是学院外的草头百姓。
曰子一天天过去,天气也渐渐的凉了。曾经认识罗格的人几乎都诧异于他的变化,那个矮胖无耻的家伙现在每天不是埋首于图书馆的故纸堆中,就是关在房里冥想。随着魔力的缓慢增加,终于在一个雪花飘起的曰子,罗格的魔力达到了三级魔法师的水准。这些曰子里,罗格也有意外的发现,被彻头彻尾的改造之后,这个身体拥有爆炸姓的力量和不输于野兽的敏捷。“与其说你是个人,倒不如说是个魔兽”死灵法师下了论断。灵魂融合的初期,罗格还能和死灵法师在意识里交谈,到了现在,两个人的灵魂已经完全成为一体,已经分不清谁是谁了。但显然,这个论断只能来自于人和魔兽身体结构极为了解的死灵法师。
另一个意外是精神力。在某个下午罗格正和《风系魔法阵的原理》做斗争的时候,那双银色的眼又在烧灼着他的神经。“真想喝他妈的一口”罗格想起了窗边桌子上的酒杯。对那双眼的渴望让他准备继续沉没在魔法阵的海洋里,却发现那酒杯就在他的面前静静的悬着。随着罗格的愕然,酒杯重重的砸在他的头上,劣质葡萄酒洒了一身。那之后,罗格发现自己的精神力可以控制移动物体。经过几个月无知且无畏的练习,罗格终于能够将进屋偷吃的猫扔出屋外。这点能力与魔法比起来即麻烦且无用,但亡灵法师留下的那点对世界本源的理解使罗格隐隐觉得这个能力极为有用。一直到许多年后,罗格才明白自己错怪了亡灵法师,此时自己的先见之明原来来自于一个阴险小人对阴谋天生的嗅觉。
不管怎么说,这个伟大的曰子终于来临了。罗格近乎狂喜的看着屋内自己绘出的五颜六色的法阵。这个宠物召唤法阵因为要配合神之本源,所以做了不小的改动。一般法师的宠物无外乎小妖,乌鸦,黑猫之类的小魔物,用途也以侦察居多。召唤出的宠物和魔法师的灵魂有最直接和本质的联系,宠物的死亡也一般会给魔法师带来重创,就这一点来说,费斯曾断言罗格召唤的宠物不是野猪就是地鼠。法师宠物在战斗中意义不大,即使是黑虎这类大型生物也是如此。与其用宠物战斗,还不如使用召唤兽,威力强大而且安全。
罗格的咒语吟唱完成了,魔力开始一点点注入法阵,自外而内,法阵一个个符号开始亮起来,各种光芒交织在一起。当全部法阵亮起来时,魔鬼的吼叫和天堂的圣歌交织着在法阵中响起,罗格满头大汗,青筋突起,竭力支持着法阵对他魔力无穷无尽的需索。法阵中央的慢慢出现一团黑色的雾气,不断滴下水银一样的液体。这团银色的液体越来越多,当有一个人头那么多时,雾气消散,只余下这团水银样的物质在空中不停的变换和翻滚。罗格又念起另一个咒语,把手放在那团物质的上空。慢慢的,一滴金色的水滴从罗格指尖渗了出来,滴落在那团物质里。那团物质突然疯狂的蠕动起来,一团团黑雾从中喷射了出来,布满了整个法阵。
罗格无力的坐在一边,满怀希望的注视着法阵,那双银色的眼不时在眼前闪过。罗格知道,这次的生物将是世界未曾存在过的,不管是什么,他希望,这个宠物能有一双银色的眼。
雾散了,罗格无言注视着他的新宠物,一具破破烂烂的骷髅。
镜之存,以为始;隔以千山万水,融于星河万界。镜之起?以我始!必将融纳万界,隔绝众灵以前。镜之续,当何为?红尘滚滚如间暇出阁,落目萧萧如人世初遇。这是一个少年人的故事,他一步一个脚印,踏足这缤纷世界;去看,去感受,去爱护,去恨,最后去守护。“我来过,我又如没来,你呢?”“当生死与共!”...
紫禁城前九重门,百官簪缨南阙来。帽插宫花朝天颜,金殿传胪名声传。十里御街打马过,人称大明状元郎。 这是一个现代人在明朝好好读书,天天向上的故事。...
苏黎来自于星际世界,直属上司少将大人因为救他陷入了昏迷,要将大人从昏迷中唤醒,就要对他进行强烈的精神刺激。 第一个世界任务是养大一只兔子少年并最后吃掉他,这种“我以为你是好人结果你居心不良”的反转戏码铁定能够刺激到对方。但苏黎没想到,兔子爱上了自己,还自愿被吃!苏黎只得赶紧想办法补救,装作中奸商,把人卖给其他的狼。 然而他在一股奇异的香甜中晕厥过去,醒来以后发现自己被一根冰冷沉重的铁链锁住了,兔子少年站在他面前,神色幽冷,好像恨不得一口吃掉他。 苏黎:“……”原来兔子急了,也会咬人。 第二个世界:高冷严厉的舅舅与他毫无血缘关系的外甥,这次苏黎换了个方式,让外甥恨自己,再以另一个身份对他好,引导外甥仇恨舅舅并动手干掉自己,虽然计划是成功了,但上司强大的精神力却在任务世界里困住了他,不让他脱离,外甥也强行“复活”了他。 苏黎:“……”这小子,真是深藏不露。 第三个世界:苏黎决定探明上司不愿醒来的原因,直接回到自己和少将的少年时代,看着青涩的学生上司,苏黎……竟然可耻的动心了。 * 苏黎在学生时期曾失去过一段记忆,当这份记忆被找回之后,他才蓦然发现,原来有个人一直站在他身后,已经站了很久很久了。...
...
(历史文,无穿越重生,群像,小人物。)故事以汉武帝元狩二年至元狩五年的历史大事件为背景,以陈留郡一对平凡的夫妻宋云珠、李安河的视角展开讲述。宋云珠,一个看似柔弱实则风风火火的女子,在丈夫李安河去服兵役后,领着年幼的儿子、未成年的小叔子、小姑子以及守寡的弟媳努力生活,夜以继日的盼望李安河能够早日回家,却没想到服完兵役......
【绝世枭雄VS清冷美人】梁朝末年,山河飘摇、胡人铁蹄南下,自此开始长达百年的乱世,文化断层,史称“胡马之乱”。漠北王拓跋骁,汉胡杂血出身寒微。十六岁横空出世四方征战杀伐果断不过三年便一统草原然后亲自出使梁国迎娶公主,改革汉化,传为一段佳话。可惜天妒英才,二十三岁英年早逝。后世无数人想象,若是这位天纵之才没有早亡,定能将汉家文化传承下来,重建一个盛世王朝。姜从珚也曾惋惜过。直到一天穿越,在和亲诏书上听到自己的名字。姜从珚:“……”还有三年老公就要死……【一只蝴蝶穿越千年时光停留在这个时代的尘埃之上,惟愿能掀起一场风暴!】******下一篇想写的古言,尝试一下这种酸甜口的。【夫君死后她重生了】世家贵女VS糙汉文案:周婵恨魏平恨了一辈子,恨他玷污自己,毁了自己一生。她是河东周氏的贵女,被家族金尊玉贵地供养,皎若明月,应该永远高高在上被人仰望;而他只是一个乡野猎户,野蛮粗俗,不通文墨,天天为了生存而奔波。两个人的出身犹如云与泥,此生都不应该有交集。然而梁国江山一朝倾覆,朝廷南迁,周婵随家族南下却在中途失散最终流落到了这个与世隔绝的深山里,成为被魏平带回来的妻子。她嫌弃他出身低贱、粗鲁无礼,更恨深夜里他慢慢靠向自己的滚烫身体。她求他、打他、骂他、咒他,抛却十几年的贵族教养,将毕生丑态都展现在他面前,男人沉默着任她踢打,却始终不放她走。后来流匪作乱,她终于找到机会,在他为了保护自己奄奄一息的时候,抛弃他逃了出去。周婵以为此生不会再见到这个男人,却没想到,十年后,男人以淮北大都督的身份进了金陵城,掌兵十万。他要她嫁给她!她再一次被命运推到他面前。婚礼当晚,男人饮下她亲手递过的合卺酒,吐血而亡,死前一双眼睛一直注视着她,而她也被四周射来的火箭困在新房里,最终于烈火中焚亡!周婵以为自己的一生就这么结束了,再一睁眼,眼前却是十二年前小山村里那个破败的窗户。此时,男人正端着一个破碗,站在门口小心翼翼地看着她。...